•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4:10:33 股吧网页版
242451: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增信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I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投资收益占比较大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因而投资收益对其利润贡献较大。2021 年、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9 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182,872.13 万元、
126,425.28 万元、103,424.39 万元和 108,247.63 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分别为 58,775.45 万元、60,902.22 万元、63,552.17 万元和 15,793.02 万元,同期
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153,385.55 万元、142,752.54 万元、73,345.79 万元和71,612.85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收益。发行人投资收益较高,对利润贡献较大,除子公司哈密银行的投资收益外,主要系受益于公司自身产业链式经营的完善,发行人通过金风科技等联营企业报告期内实现了较高规模的投资收益所致。由于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和参股企业不具有控制权,因此,发行人该部分投资收益能否持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有可能影响发行人净利润,对本期债券的偿付产生一定风险。

(二)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截至 2021 年末、2022 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 9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
分别为 0.29、0.21、0.26 和 0.26,速动比率分别 0.29、0.2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