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6:49:00 股吧网页版
24230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债券简称:25 甘国 K1 债券代码:242301.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发生变动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4 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泰海通提供的资料。

国泰海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 4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三、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 4
四、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 6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 6
一、 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作出批复,同
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4 年 11 月 29 日,本次债券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4[1727]号文注
册批复,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5 甘国 K1

1、债券名称: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总额:1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4、债券票面利率:2.10%。

5、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三、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国泰海通作为“25 甘国 K1”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对发行人 2021-2023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且均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及概况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甘肃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甘国资〔2004〕73 号)有关规定,按程序依法依规对公司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选聘,经有权机构决议,发行人决定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经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将与新任审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

3、新任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