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债券代码:242297.SH 债券简称:25 东风 K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5 年 8 月
声 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事项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中金公司提供的资料。中金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金公司作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新能源及智能化发展高成长产业债)(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5 东风 K1”)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事项的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武汉) 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投资”) 签署《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与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以下简称“《吸收合并协议》”),并将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由东风投资作为合并方与发行人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同时,发行人拟向现有股东分派所持有的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图汽车”)股权/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分拆”),并将以介绍方式申请岚图汽车 H 股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介绍上市”)。本次分拆、本次介绍上市及本次吸收合并的完成互为先决条件,且本次分拆、本次介绍上市及本次吸收合并将在同一天或前后发生。截至《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事项的公告》发布日,发行人已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吸收合并;合并方东风投资唯一股东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作出股东决定批准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尚需达成其他相关必要的前提条件、生效条件或实施条件,该等条件是否能够达成具有不确定性。关于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具体内容及后续进展,请关注发行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网站(www.hkexnews.hk)刊载的公告。
本次吸收合并的生效尚需履行必要的程序以及取得必要的批准或备案。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发行文件的规定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已披露的《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事项的公告》相关信息,如本次吸收合并最终得以实施并完成,发行人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以及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合并方东风投资依法承
接与承继,“25 东风 K1”、“25 东风汽车 MTN001(两新)”、“25 东风 K3”债券项
下的偿还义务将由东风投资继续履行。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发行人已经发行而尚未到期的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中金公司作为“25 东风 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金公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执业行为准则》、《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新能源及智能化发展高成长产业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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