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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5:38:07 股吧网页版
24227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8


债券代码: 242271.SH 债券简称: 25东证0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签署日期:2025年1月8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00 亿元(含 200.0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
次债券”)已于 2023 年 9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89 号)。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00 亿元(含 30.00 亿元),债券简称为“25 东证 01”,债券代码为“242271.SH”。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A。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期限为 367 天。

6、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 月 9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
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月9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采取询价配售的方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簿记系统认购单或《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合规发行。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承销机构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得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发行人不从事《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

10、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11、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如参与认购其所承销债券的,应当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并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认购方、认购规模、报价情况进行披露。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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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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