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
法律意见书
www.longanlaw.com
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50 号国泰新金融大厦 12 层
T12/F,Guotai New Financial Center,No.750 Zhongyuan Road,Suzhou 215028,China
Tel:(+86)(512)83575100
Fax:(+86)(512)83575100
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隆安(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债券 2025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3 吴城 F1”)、《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3 吴城F2”)、《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3 吴城 F3”)、《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4 吴城 F1”)、《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4 吴城 G1”)、《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5 吴城 F1”)、《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5 吴城G1”)、《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5 吴城 G2”)、《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25 吴城 G3”)及《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苏州市吴中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前述募集说明书以下单独或合称“《募集说明书》”,前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单独或合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进行了法律见证,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