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7
债券代码:241986.SH 债券简称:24 蚌投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 1757 号投资大厦
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4 年 12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主要内容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职情况: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反映发行人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二)变更情况
1、审计机构变更原因及变更履行程序
鉴于原审计机构服务期限已满,且被证监局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个月。发行人 2024年报审计事务所通过询比选聘,根据选聘结果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机构,变更程序合法合规。
2、新任审计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 901-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执业资格: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032),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证券业务审计资格。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章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最近一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受到行政处罚,未涉及暂停或禁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审计资格未受影响,不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行政许可业务构成实质性障碍。
3、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聘用合同已由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签署,约定的主要职责为: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母公司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天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蚌埠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报审计,其中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均须
出具三年连审报告(因发行债券需要)。并配合发行人根据发行债券的需要针对此次年报出具审计机构申明书(不限次数)。
4、工作交接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已完成审计相关工作移交办理事宜。
二、本期债券引用财务数据涉及的审计机构情况
本期债券申报时,发行人已公开披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 年 5月 10日,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2024 年 5月 10 日起至 2024年 11月 9 日
止)。鉴于上述情况,为使债券申报满足监管要求,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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