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8
股票简称:招商证券 股票代码:6009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短期公司债券(第十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 400 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3211 号)。
2、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十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十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分为三个品种,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本期债券分为三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150 天,品种二期限为 240 天,
品种三期限为 331 天。
4、本期债券无评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
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东权益为 1,245.29 亿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4.93 亿元(2021、2022 及 2023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6、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7、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品种二和品种三利率区间均为1.50%-3.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T-1 日)向网下专业机构投资
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4年10月9日(T-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9、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0、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簿记系统进行申购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专业
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
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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