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3
债券代码:241697.SH 债券简称:24济发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审计机
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24济发0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1月7日披露《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就公司变更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因合作期限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经重新选聘,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新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公司将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新任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成立日期:2013-11-1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立案调查情形
最近一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全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无因执业行为被行政处罚,未涉及与执业行为有关的刑事处罚,未涉及任何证券虚假陈述或审计责任导致的民事赔偿,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员、限制业务活动、证券市场禁入等情形。
(三)事项进展
截至目前,双方合同已经签署,中介机构已完成工作交接。
(四)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合法合规性
该变更事项已经过公司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二、影响分析与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偿付安排产生不利影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济发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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