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7
关于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取消监事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国租 01 债券代码:241550.SH
债券简称:24 国租 02 债券代码:241663.SH
债券简称:24 国租 03 债券代码:241664.SH
债券简称:G24 国租 1 债券代码:241802.SH
债券简称:24 国租 04 债券代码:241801.SH
债券简称:GC 国租 01 债券代码:242407.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4国租01、24国租02、24国租03、G24国租1、24国租04、GC国租01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动、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董事会成员为郑则鹏、舒威、松敏,原监事会成员为刘宇、陈刚、明文丰。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相关决策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公司股东会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为郑则鹏、舒威、陈刚、赖临潇、郭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郑则鹏、赖临潇、陈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新的《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刚,北京大学西方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2015年至2016年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2016年至今历任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高级经理、党群工作部行政负责人、投资发展部行政负责人、业务发展部总经理、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委员,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
赖临潇,北京联合大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2017年至今历任国新资本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临时行政
负责人、行政负责人、党群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
郭贺,中国石油大学经管系市场营销专业。2019年至今历任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董事变动、取消监事会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原有各项决议的法律效力。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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