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审计报告 1-3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
合并利润表 6
母公司利润表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9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0-11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3
三、财务报表附注 14-65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宁兴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宁兴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宁兴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宁波宁兴投资有限公司,系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1)81号文批准,由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1年7月17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30200100447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宁波宁兴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及更名的批复》(甬国资委办(2003)141号)的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变更后取得换发的注册号为33020000002430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根据2019年11月15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甬国资发[2019]41号文件,股东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变更为宁波通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