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4
债券代码:137718.SH 债券简称:22 华资 Y4
债券代码:241230.SH 债券简称:24 华资 Y1
债券代码:241020.SH 债券简称:24 华资 01
债券代码:241626.SH 债券简称:24 华产 Y2
债券代码:241967.SH 债券简称:24 华产 02
债券代码:241020.SH 债券简称:25 华产 Y1
债券代码:243225.SH 债券简称:25 华产 01
债券代码:243378.SH 债券简称:25 华产 02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川财证券债券交易业务存在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与内控机制有待完善,从业人员管理与信息披露不到位,业务合规审查落实不到位,交易行为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
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六条第(四)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 号)第七条、第十二条
第(二)项,《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银发〔2017〕302 号)第二条规定。
川财证券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立刻加紧内部整改工作,将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司债券交易业务内部制度与内控机制,落实信息披露工作以及业务合规审查工作,加强交易行为管理,并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说明。
二、影响分析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5 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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