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债券简称:22 联和 K1 债券代码:185583.SH
债券简称:23 联和 K1 债券代码:115265.SH
债券简称:23 联和 K2 债券代码:115266.SH
债券简称:23 联和 K3 债券代码:240104.SH
债券简称:24 联和 K1 债券代码:241601.SH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事项的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八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及《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和投资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联和投资撤销监事会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原监事会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位
应晓明 职工监事
(二)监事会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免去应晓明同志的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职务,取消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
联和投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
司法》)、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等法律法规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公司应及时撤销监事会和监事、修改公司章程并完成公司变更登记;依法依规设置完善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责。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同意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批复》,经股东审议同意修订《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原则上由外部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财务审计或风险管控的专业人士,职工董事可以成为该委员会成员,但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时,向市国资委负责,报告有关情况。公司已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国泰海通证券作为联和投资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李邹宙
联系电话:15026520679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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