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5 11:10:31 股吧网页版
24152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5


债券代码: 242730.SH 债券简称: 25 芜湖 01
债券代码: 242214.SH 债券简称: 24 芜湖 02
债券代码: 241523.SH 债券简称: 24 芜湖 01
债券代码: 115583.SH 债券简称: 23 芜湖 03
债券代码: 115413.SH 债券简称: 23 芜湖 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总经理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芜湖宜居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本次关于公司人事变动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人员变更之前,本公司原总经理职务暂时空缺,副总经理为张黎丽、程伟芳、黄翔、汪春玲。

(二)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芜湖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芜政人〔2025〕8 号)、《芜湖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芜政人〔2025〕14 号)、《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决定聘任方晓同志为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决定聘任孙亮同志、王少华同志、戴松柏同志为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新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方晓,男,1977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芜湖市建设
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芜湖市长江大桥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芜湖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少华,男,1973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芜湖市卫生
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芜湖市健康医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松柏,男,1968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历任芜湖市公路
运输管理局副局长,芜湖市铁山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拟任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亮,男,1983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芜湖宜居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芜湖宜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宜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芜湖市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事项进展

本次人事变动已完成公司内部决策流程,暂未完成工商变更。后续公司将尽快完成有关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人事变动属于公司正常人事调动,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事项预计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存续的公司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23 芜湖 02”、“23 芜湖 03”、“24 芜湖 01”、“24 芜湖 02”
及“25 芜湖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