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241503: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明确“一航YK03”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3

债券代码: 241503.SH 债券简称: 一航 YK03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关于明确“一航 YK03”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一、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一)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一航 YK03” ,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
募集资金总额 9.5 亿元,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本期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拟偿还的公司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
债务人 债权人 起息日 到期日1 金额
截至募集
说明书签
署日余额
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

发行人 中国银行 2024/1/1 2025/1/1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发行人 招商银行 2024/1/2 2024/12/28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发行人 招商银行 2024/2/6 2024/12/31 53,000.00 33,000.00 33,000.00
发行人 招商银行 2024/3/19 2024/12/31 22,000.00 2,000.00 2,000.00
发行人 招商银行 2024/7/1 2024/12/31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合计 — — — 135,000.00 95,000.00 95,000.00
(二)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约定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约定如下: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 公司可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 根据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 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 , 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出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1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的公司债务中包含提前偿还条款。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资金的申请, 由公司财务资金部受理并对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申请
进行决策, 最终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公司将做好补流资金的回收安排, 于
临时补流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的孰早日前,
回收临时补流资金并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保证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 公司
决定按照如下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到账后,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 因本期债券拟偿还的银行借款尚未到期, 在相关债务到期日前, 拟用于
偿还该部分债务的募集资金存在阶段性闲置情况。 为避免资金闲置、 提高公司资
金运营效率,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 9.481 亿元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
2、 根据公司债务偿还的实际需要, 本公司将及时归还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
募集资金至募集专户并通过募集专户使用;
3、 本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对募集资金用于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及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况进行完整记录同时做好相关资
料的留存工作;
4、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并将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归还与使用纳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 保障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最终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
三、 内部决策程序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及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由
公司财务资金部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制定, 并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
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最终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
四、 影响分析
本公司就“一航 YK03” 公司债券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符合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正常进行, 并已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有利于本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偿债能力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相
关约定的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 为《中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