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债券代码:241370.SH 债券简称:焦煤YK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2025 年 1 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支撑性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债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焦煤YK01”,债券代码为“241370”)。
2、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4]492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含 100 亿
元)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新定价
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
(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约定情形下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本期债券设置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有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8 月 2 日。
6、付息日期: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
期为每年的 8 月 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7、本金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8、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9、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10、资信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有息债
务。
二、重大事项提示及其影响分析
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公告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总经理发
生变动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经理变更的基本情况
1、总经理变动原因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希杰等 3 人任免职务的通知》(晋政任[2024]56 号)、《关于经理层成员调整的决议》(山西焦煤董决[2025]1号-8)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任希杰同志为公司总经理。
2、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任希杰: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同市经
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同市南郊区区委书记、区长;大同市云冈区 区委书记;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大同市委常委、副市 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3、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变更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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