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8 号)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30 日
发行人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或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8
号文注册,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为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7.5 亿元(含 7.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线上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情况决定实际发行规模。
3、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 75,000 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计不超过 750 万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本期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
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为 293.17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46 亿元(2021-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80%--2.8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8、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
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通过线上簿记建档系统直接申购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认购。每个认购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4 年 8 月 1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
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10、本期债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的方式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发行人承诺合规发行。发行人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无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13、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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