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9:24:33 股吧网页版
241237: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中期报告(2025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中期报告

(2025 年)

二〇二五年八月

重要提示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如有)已对中期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如有)已对中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重大风险提示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所提示的风险无重大变化。相关风险在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章节列举,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还有如下事项需要投资者注意:
一、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风险

发行人负责建设上海市多个能源投资项目,近年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虽然发行人承建的能源项目主要立足于绿色低碳转型和城市能源保供,并且发行人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融资渠道畅通、财务管理制度稳健,各投资项目获得稳定的资金支持并稳步推进,但由于涉及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资本支出较大,发行人可能存在财务负担加重、抵御风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保障上海市能源供应安全的重要主体,承担着电力、城市燃气等产业的众多投资项目,涉及电力项目、城市燃气管网、上海 LNG 项目等建设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
投入,发行人的债务规模较大,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以及 2025 年 6 月末,发
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459.00 亿元、516.49 亿元、562.82 亿元及 568.60 亿元。尽管发
行人具有较好的资产负债管理能力以及拥有规模较大、流动性较高的可变现资产,且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较为稳定,财务结构较为稳健,但是随着未来能源建设项目的持续进行,发行人仍可能维持较大的债务规模。

三、上网电价及燃气价格风险

上网电价及燃气价格是决定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上网电价及燃气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在电力、城市燃气等能源行业建立起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在电力方面,制定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同时围绕标杆电价调整、大用户直供试点、跨区电能交易规范等出台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中再次提出要建设现代能源市场,深化电价形成机制市场化改革,推进电价改革及相关措施。2019年12月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家深化燃
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为稳步实现全面
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目标,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上海市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 15%。未来电价政策调整的持续性和调整幅度均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滞后性,将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较大的影响。在城市燃气方面,根据气源价格相应调整生产和输配价格,颁布实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并在“十四五”规划纲要、《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在确保天然气供应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燃气设施公平开放,完善与管网运营机制相适应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快完善天然气市场顶层设计,构建有序竞争、高效保供的天然气市场体系,完善天然气交易平台。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减少配气层级,落实清洁取暖电价、气价、热价等政策。但是,鉴于煤电联动机制尚在建立过程中,中国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需要由相关政府部门核准,上网电价调整的持续性及调整幅度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发行人是上海市最主要的燃气供应商,在燃气供应上处于主导地位,虽然上海市相关部门已针对非居民用户以及居民用户的燃气价
格分别设计了相应的联动机制,并且为了进一步保证城市燃气供应和进口天然气的吸纳而根据液化天然气的到岸价按时调整门站价格,但是价格调整仍可能存在一定滞后,并且燃气价格的联动机制仍要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上网电价及燃气价格的市场调节机制尚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