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188994 债券简称:21 陕煤 Y4
债券代码:185195 债券简称:21 陕煤 Y5
债券代码:185624 债券简称:22 陕煤 Y2
债券代码:240376 债券简称:陕煤 KY06
债券代码:241105 债券简称:24 陕煤 K2
债券代码:241120 债券简称:陕煤 KY09
债券代码:241267 债券简称:陕煤 KY10
债券代码:241268 债券简称:陕煤 KY11
债券代码:241406 债券简称:陕煤 KY12
债券代码:241407 债券简称:陕煤 KY13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3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1 陕煤 Y4”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0 亿元(含 20.00 亿元)人民币。
3、债券品种:可续期公司债券。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
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5、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6、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7、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股东分配利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应当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8、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股东分配利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应当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0、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