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债券简称:23 首城 01 债券代码:115653.SH
23 首城 02 115654.SH
24 首城 02 241102.SH
25 首城 02 257334.SH
25 首城 04 257451.SH
25 首城 06 257749.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奥莱业务板块股权及债权转让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4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城发”、“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作为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23 首城 01、
23 首城 02、24 首城 02、25 首城 02、25 首城 04、25 首城 06)的受托管理人,
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奥莱业务板块股权及债权转让的公告》:
一、背景情况
根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安排,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奥莱业务板块股权重组至首创集团新设全资子公司首创奥特莱斯(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莱控股”),并由公司旗下新奥莱商管平台北京首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钜商管”)提供运营管理服务,通过商办类资产轻重分离,推动奥莱业务经营业绩提升与资产价值释放,并助力公司业务升级与战略转型。
二、交易方案
(一)交易各方基本信息
1、转让方:
(1)首创城发
注册名称 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书斌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245,460.416 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 3,245,460.416 万元
注册时间 2021 年 6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04BH9K88
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398 号中国(北京)
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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