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目录 页次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9-12
表
财务报表附注 1-195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五年一至六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是经国务院国资委
2017 年 8 月 25 日批准《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
知》(国资发改革[2017]146 号),由原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国电集
团)和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成立。2017
年 11 月 20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宣布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2017 年 11 月 22 日,原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注册资
本 为 13,209,466.11 万 元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邹 磊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110000100018267J。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
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
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
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
建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集团最终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 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1-6 月份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
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为基础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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