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3
债券代码:138535.SH 债券简称:22 金城 G1
债券代码:138536.SH 债券简称:22 金城 G2
债券代码:250539.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01
债券代码:251061.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02
债券代码:251965.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03
债券代码:252341.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04
债券代码:253028.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05
债券代码:115880.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G1
债券代码:115881.SH 债券简称:23 金城 G2
债券代码:240976.SH 债券简称:24 金城 G1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中介机构变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变更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按照市国资委服务年限相关规定要求,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通过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重新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经重新选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标担任发行人 2024-2026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事项已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张家港市金城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中介机构进展情况
(一)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变更前后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相应的移交办理工作。
(二)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原中介机构履职时间自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聘期到期之日止,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自公司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协议之日起。
三、影响分析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变更进展的公告》之盖章页)
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