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2017 年度,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7〕69 号)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美康中成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新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机床研究所有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轻太阳能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量具刃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昌黎县黄金海岸中技宾馆服务有限公司由原全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75 亿元,并换
发了注册号为 9111000071092200XY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部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 90 号 23-28 层。
2020 年本公司收到财政部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8 亿元,按照《中
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 号)文件规定当期增加实收资本 8 亿元,同时本公司将资本公积下 0.5479 亿元国有资本金转增实收资本,本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3.5479 亿元。
2021 年本公司收到财政部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3 亿元,增加实收
资本 3 亿元,本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6.5479 亿元。
2022 年本公司收到财政部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9 亿元,增加实收
资本 9 亿元,本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95.5479 亿元。
2023 年 5 月,本公司换发了注册号为 9111000071092200XY 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总部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 1
区 1 号楼 34-43 层。
2023 年本公司收到财政部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12.5 亿元,增加实
收资本 12.5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
人民币 108.0479 亿元,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75 亿元,截至报告日尚
未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无。
(二)会计估计变更
无。
(三)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无。
四、合并会计财务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
(一)货币资金(金额:万元,下同)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4,400.57 2,343.24
银行存款 2,890,024.47 2,596,740.36
其他货币资金 214,954.26 219,007.06
合计 3,109,379.30 2,818,090.6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32,195.42 330,490.14
(二)应收票据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50,15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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