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债券代码:240890.SH 债券简称:24 安租 0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4 安租 02”回售结果及转售事项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 年票面利率调整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华安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2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3
一、本期债券回售行权情况
(一)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正常交易时间(9:30-
11:30,13:00-15:00)
2、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能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售债券的转售,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二)发行人利率选择权情况
根据《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24 安租 0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将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
率下调 20 个基点,即 2025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
率为 2.3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投资者回售情况
根据《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4 安租 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
登记期(2025 年 3 月 18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部分“24
安租 02”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4 安租 02”(债券代码:240890.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 610,000 手,回售金额为 610,000,000.00 元。
二、本期债券转售条款及受托管理人核查事项
(一)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品种一)2025 年债券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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