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242741.SH 25 亦庄 04
242234.SH 25 亦庄 02
241710.SH 24 亦庄 07
241455.SH 24 亦庄 06
240979.SH 24 亦庄 K4
240888.SH 24 亦庄 K3
240887.SH 24 亦庄 K2
240730.SH 24 亦庄 K1
240244.SH 23 亦庄 06
240243.SH 23 亦庄 05
240176.SH 23 亦庄 K4
240175.SH 23 亦庄 K3
115177.SH 23 亦庄 01
188516.SH 21 亦庄 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5 年 9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投”、“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1亦庄05”、“23亦庄01”、“23亦庄K3”、“23亦庄K4”、“23亦庄05”、“23亦庄06”、“24亦庄K1”、“24亦庄K2”、“24亦庄K3”、“24亦庄K4”、“24亦庄06”、“24亦庄07”、“25亦庄02”和“25亦庄04”)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9月9日公告的《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售持有5.75%的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股权,具体如下: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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