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4
证券代码:240871 证券简称:24金川01
关于召开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持有人
为进一步优化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股权结构,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回购有退出意愿股东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并对回购后的股份进行减资注销。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240871
(三)证券简称:24 金川 01
(四)基本情况:2024 年 4 月 11 日,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完成发行,发行规模 6 亿元,票面利率 2.55%,期限 3 年期。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2日
(四)召开时间: 2025年1月23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1月23日 至 2025年1月23日
(六)召开地点: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线上),参加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及相关方(或其代理人)请以线上会议的形式进行参会,线上会议参会方式将于会议召开前发送至参会人员。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通讯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不包括网络投票方式。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通讯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不包括网络投票方式。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名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2、发行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聘请的见证律师。4、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也可以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b.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能召开。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301,000张,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比例5.02%,未满足本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
同意0%,反对5.02%,弃权0%
本次持有人会议未生效,亦未形成有效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开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要求的资格,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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