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2 13:59:18 股吧网页版
240828:关于战略重组进展暨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承继事项的临时受托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2


债券简称:24 国惠 03 债券代码:240827.SH
债券简称:24 国惠 04 债券代码:240828.SH
关于战略重组进展暨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注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山 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承继事
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6 号楼 33 层

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协议》和《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
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75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60 亿元。

2024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了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其中品种一债券简称“24 国惠 03”,债券代码“240827”;品种二债券简称“24 国惠 04”,债券代码“240828”。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本期债券无担保。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综合评定公司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不做债项评级。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的“24 国惠 03”“24 国惠 04”尚
在存续期内。

二、战略重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关于战略重组进展暨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销、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原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债券承继事项的公告》,发行人正在实施战略重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战略重组基本情况

关于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惠”)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山东发展”)实施的战略重组进展事宜(“本次合并”),由山东国惠吸收合并原山东发展,吸收合并完成后山东国惠更名为“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山东发展”)继续存续,原山东发展注销。

山东国惠与原山东发展在 2025 年 1 月和 2025 年 4 月披露了《山东国惠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战略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战略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重组事项的公告》。

二、战略重组进展情况

2025 年 6 月 23 日,山东国惠与原山东发展签署了《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交割确认书》,本次合并的
交割日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本次合并予以交割,双方按
照《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约定办理具体交割事项。根据上述协议,自交割日起新山东发展依法承继本次合并双方原所享有全部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债权、债务、业务、权益、人员、资质等,并依法继续存续经营。

原山东发展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注销手续。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更名等相关流程。

三、存续公司债券承继事项

自本次合并交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