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 1-6 月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
会和宋作文共同发起设立,于 1992 年 7 月 16 日在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68116944191XU 的营业执照。2021 年 11 月 16 日,本公司进行工
商变更,股东由宋作文与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变更为宋建波与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公司现有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其中: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
员会出资 5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宋建波出资 49,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公司注册地: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本公司属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游乐园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企业管理;贸易经纪;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游艺娱乐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龙口市东江街道南山村村民委员会。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
款项。
重要的子公司 直接持股的一级子公司
重要的在建工程 预算金额超过 50,000.00 万元的在建工程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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