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债券代码:240723.SH 债券简称:24 国保 01
债券代码:240725.SH 债券简称:24 国保 02
债券代码:243362.SH 债券简称:25 国保 02
债券代码:243601.SH 债券简称:25 国保 Z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撤销监事会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12 月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保理、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和“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 24 国保 01,240723.SH)、“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 24 国保 02,240725.SH)、“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 25 国保 02,243362.SH)和“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 25 国保 Z1,243601.SH)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新保理”)于 2025年 12 月 3 日公告的《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于撤销监事会的公告》,发行人撤销监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表 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起止时间
1 李亚斌 监事会主席
2 陈刚 监事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全票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发行人召开 2025 年第六次股东会,股东代表全票通过《关于撤销监事会的议案》。发行人决定撤销现有监事会及其下设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批及工商变更工作,并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责。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事项已履行所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完成工商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上述撤销监事会事项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 24 国保 01、24 国保 02、25 国保 02 和 25 国保 Z1 的受托管
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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