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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4 15:35:39 股吧网页版
24070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债券代码:136762.SH 债券简称:16 长电 01
债券代码:240703.SH 债券简称:24 长电 K1
债券代码:241935.SH 债券简称:24 长电 K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6]2085 号”
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
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长电 01”,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

发行人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3]237 号”文
核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期限超过 1 年的中长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50 亿元,期限为1 年及以内的短期公司债券的债券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

2024 年 3 月 13 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长电 K1”,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发行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长电 K2”,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中信证券作为 16 长电 01、24 长电 K1、24 长电 K2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 2025 年 10 月披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二、发行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发行人提供 3 年审计服务,服务合同期届
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聘请信永中和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相关议案已经发行人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发行人股东会审议,并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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