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3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 合并利润表 5
— 母公司利润表 6
— 合并现金流量表 7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8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0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12
— 财务报表附注 13-177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国丰集团,在包含子公司时
统称本集团)成立于 2009 年,为国有控股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12 日,注
册资本为 1,055,556.00 万元,由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950,0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90.0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 105,556.00万元,出资比例为 10.00%。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684822338G,法定代表人:荣锋,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企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 178 号正大隆泰大厦 A 座。
2023 年 8 月 10 日,经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国资[2023]57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55,556.00 万元,其中,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现金方式对本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 5.00 亿元;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对本公司追加注册资本金 5,555.56 万元。增资完成后,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由 90.00 亿元增至 95.00 亿元,股权占比为9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由 10.00 亿元增至 10.5556 亿元,股权占比为10%。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市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股)权的经营管理;政府战略性投资、产业投资等项目的融资、投资与经营管理;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产权、股权进行资本运营。本集团主要业务板块为股权管理、产业投资、园区运营、招商服务和市场化业务等。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人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下设合规管理部、股权投资部、财务部、金融服务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子公司包括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本公司设有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
本集团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董事会,批准报出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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