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2
债券代码:163252.SH 债券简称:20象屿G2
债券代码:185410.SH 债券简称:22象屿G2
债券代码:138627.SH 债券简称:22象屿G4
债券代码:115194.SH 债券简称:23象屿G1
债券代码:115195.SH 债券简称:23象屿G2
债券代码:115519.SH 债券简称:23象屿G3
债券代码:115597.SH 债券简称:23象屿G4
债券代码:240002.SH 债券简称:23象屿G5
债券代码:240549.SH 债券简称:24象屿G1
债券代码:240673.SH 债券简称:24象屿G2
债券代码:240674.SH 债券简称:24象屿G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末累计新增借款余
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 81 号象屿集团大厦 A 栋 9 层)
受托管理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2024 年 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福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作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发行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
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
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括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末净资产(未经审计) 891.61
上年末借款余额 1,141.67
计量月月末 2024 年 3 月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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