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1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签署日期:2024 年 2 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1728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2、经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A。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7,940,847.46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合并
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39,869.00 万元(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本期债券以每 2 个计息年度为一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5、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区间为:2.20%-3.2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
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
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
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网下发行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申购人应当同步发送信息填写完整且正确的《投资人基本信息》Excel 文件,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本次申购要件。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