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240566 证券简称:24金华0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发行了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24金华01”)。根据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的《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4金华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了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240566
(三)证券简称:24 金华 01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起息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30 日,
发行期限为 3+2 年,发行规模 10 亿元。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本金。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
(三)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四)召开时间: 2025年9月9日 至 2025年9月15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5年9月9日 至 2025年9月15日
(六)召开地点:非现场形式
(七)召开方式:线上
以通讯形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2025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指定接收邮箱及邮寄地址如下: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鲁浚枫、王鑫城、杨雨刚
收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7
联系电话:021-50701083-823
电子邮箱:wangxincheng@csc.com.cn 抄送:
lujunfeng@csc.com.cn; yangyugang@csc.com.cn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
表;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同意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具体议案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5年9月15日结束,异议期内收到合计持有债券张数2,710,000张(面值100元为一张)的投资者的书面意见,其中书面意见为弃权的投资者合计持有债券张数
1,110,000张,书面意见为异议的投资者合计持有债券张数
1,600,000张。
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同意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2.90%,异议 16.00%,弃权11.10%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见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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