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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0 12:49:37 股吧网页版
24055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0


债券代码: 240559.SH 债券简称: 24 路桥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合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桥”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金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金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4路桥01

3、债券代码:240559.SH

4、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

6、主体及债项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7、票面利率(当期):2.90%

8、起息日期:2024年1月29日

9、到期日期:2029年1月29日

10、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1、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2、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收到司法文书的时间

2023 年 1 月 12 日。

(二)诉讼或仲裁受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案号

(四)各方当事人及其法律地位

原告: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公司”)

被告:厦门路桥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城发公司”)

(五)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原告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被告系本公司子公司。

(六)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2018 年 5 月 15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由原告认购
被告建设开发的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 2013P03 地块”A4 号楼(以下称“A4 办公
楼”)。2018 年 8 月 15 日,原告与被告按 A4 办公楼的单元数分别签署了 122 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确定的最终购房总价为 372,100,986.14 元。2019
年 12 月 22 日,被告向原告交付 A4 办公楼。

2022 年 10 月 26 日,原告向被告发出《通知函》,以 A4 办公楼主体结构
质量经其单方检测不满足要求为由通知被告解除双方就 A4 办公楼所签署的 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要求被告退还全部购房款并给付利息及因 A4
办公楼产生的各项成本损失,被告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收到《通知函》后,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复函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协商无果,原告向厦门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诉讼/仲裁的标的

原告的诉讼请求:

1、确认雷霆公司与路桥城发公司签署的五缘湾 2013P03 地块 A4 号楼共
122 个单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解除。

2、判令路桥城发公司退还雷霆公司购房款人民币 372,100,986.14 元及利息暂计 70,604,687.61 元。

3、判令路桥城发公司赔偿雷霆公司检测鉴定费、购房税费损失、物业服务
相关费用损失等各项损失暂计 59,598,828.49 元。

以上款项暂计为 502,304,502.23 元。

4、判令由路桥城发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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