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关于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取消监事会和
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2 住总 Y1 债券代码:137705.SH
债券简称:23 住总 01 债券代码:115175.SH
债券简称:23 住总 Y1 债券代码:240216.SH
债券简称:24 住总 01 债券代码:240509.SH
债券简称:24 住总 02 债券代码:240548.SH
债券简称:24 住总 Y1 债券代码:240690.SH
债券简称:25 住总 Y1 债券代码:243106.SH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6月30日披露的《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原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原监事会成员为邵民先生,其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经历参见《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介绍。
(二)变动情况及决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根据《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发行人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以下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及监事,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新公司章程载明公司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
截至发行人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完成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正在进行相关工商变更流程。
二、 影响分析
(一)上述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属于公司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取消监事会和监事后,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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