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城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下一步,长城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23 南交 01”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00 亿元。
(四)发行规模:12 亿元。
(五)债券期限及品种:品种一为 3 年期。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八)债券利率:3.89%。
(九)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1 月 17 日。
(十)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1 月 1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二)到期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到期日为 2026 年 1 月 17 日。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到期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十五)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
(十六)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七)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4 南交 02”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的《关于同意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8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00 亿元。
(四)发行规模:18 亿元。
(五)债券期限及品种:品种二为 5 年期。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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