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8 日,2013
年 12 月 19 日取得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596009847;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 8000 万元,2004 年、2007 年、2009 年、2013 年、2015
年、2019 年增加注册资本或股东发生变更等,2023 年末注册资本 215,619 万元,其中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投入 150,934 万元、持股比例 70%,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入 64,684.72 万元、持股比例 30%;法定代表人:蔡唐涛。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丙 88 号 801,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
鑫桥中路 3 号院 3 号楼,公司的经营期限无限期;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所属的集团总部(最终母公司)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
本公司属建筑施工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公司目前以提供公路、市政、房建、两铁工程施工为主业,包括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客户的性质主要是要是政府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公司的销售策略是公开市场投标及内部工程分包。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
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
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