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债券代码:240433 债券简称:河钢 YK10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五期)(品种二)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
债券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河钢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河钢 YK10
3、债券代码:240433
4、发行人: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
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 始 基 准 利 率 为 簿 记 建 档 日 前 250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 息 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
9、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2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利率计算复息)。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兑付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78%,每
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7.8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8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
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5 年 12 月 19 日。
三、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