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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6 17:18:46 股吧网页版
24042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债券简称:23七师01 债券代码:240421.SH
债券简称:24七师01 债券代码:254403.SH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2025年6月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释义 ...... 2
第一章 债券概况...... 3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5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披露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2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4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5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6
第八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7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8
第十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8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受托管理人”)编制。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3七师01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4七师01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持有人/投资者 指 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承继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主体

我国/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机构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报告期 指 2024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一章 债券概况

一、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发行人于2023年12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1号),注册规模不超过3亿元。

发行人于2024年1月24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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