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2416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发行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结束。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8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95%,认购倍数为1.55倍。
其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本期债券承销机构及其他关联方合计认购本期债券1.10亿元,报价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询本发行结果公告: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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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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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九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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