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9
关于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 240296.SH 债券简称: 23 城建 Y1
240393.SH 23 城建 Y2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北京城建集团”)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3 年 11 月 20 日,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简称“23 城建 Y1”,发行规模 20.00亿元,发行时票面利率 3.02%,期限 2+N 年期。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存续规模20.00 亿元。
2023 年 12 月 13 日,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简称“23 城建 Y2”,发行规模 15.00亿元,发行时票面利率 3.13%,期限 2+N 年期。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存续规模15.00 亿元。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为发行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在执行完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连续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
2023 年度,发行人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现决定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决议通过,符合相关规定。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2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2082881146K 的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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