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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3:47:13 股吧网页版
240254:中核汇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和组织形式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
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7831303Q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l 号楼 6 层 619 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1,205.71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焰。

(二) 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潮汐发
电、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煤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投资与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 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
司。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经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五) 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11 年 11 月 14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的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特别说明的计价基础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
则。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
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
面价值为基础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
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
认。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
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
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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