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3
债券简称:23扬子 Y1 债券代码:240247.SH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主体信用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 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发行人境外主体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境外主体信用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境外主体信用评级机构由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标准普尔全球评级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诚信(亚太)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发行人境外主体原信用评级机构为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标准普尔全球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境外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上述两家评级机构具备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发行人从历史合作情况及未来业务规划考虑,决定于 2024年 6月 25 日终
止与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标准普尔全球评级有限公司就发行人的境外主体信用评级合作关系。基于发行人经营发展需要,发行人按照相关要求选定中国诚信(亚太)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开展境外主体评级。本次信用评级机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新信用评级机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诚信(亚太)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 10 月 6 日
商业登记号码:53060988
3、新任信用评级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新任信用评级机构资信和诚信良好,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执业限制的情形,不存在为发行人提供本次评级服务的实质性障碍。
4、事项进展
发行人已与中国诚信(亚太)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信用评级协议》,新旧信用评级机构各自独立开展工作,不存在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三)持续跟踪评级安排
新任信用评级机构将在主体评级有效期内根据监管要求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状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人境外主体信用评级变更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中信证券作为 23 扬子 Y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存续期内出现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信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 23 扬子 Y1 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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