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4
债券代码:240234.SH 债券简称:23 能化 Y1
债券代码:242284.SH 债券简称:25 能化 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涉及
重大诉讼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 396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国泰海通提供的资料等。国泰海通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23能化Y1”: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可续期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发行基础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2395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发行人已于2023年11月13日发行“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12亿元,债券简称“23能化Y1”,债券代码“240234.SH”。
“25能化01”:
根据《公司债券交易与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2393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发行人已于2025年1月15日发行“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9亿元,债券简称“25能化01”,债券代码“242284.SH”。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23能化Y1”:
1、债券名称: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2亿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
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4、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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