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240170.SH 23 新师 01
240808.SH 24 新师 01
241399.SH 24 新师 02
257335.SH 25 新师 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新师 01,债券代码:240170.SH)、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新师 01,债券代码:240808.SH)、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新师 02,债券代码:241399.SH)、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5 新师 01,债券代码:257335.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
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 月修
订)》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发行人 2024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 110.57 亿元,借款余额 197.01 亿
元。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借款余额 228.31 亿元,发行人当年累计新
增借款金额为 31.3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 2024 年末净资产的 28.3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至 2025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当年新增银行借款 28.20亿元,占
2024 年末净资产的 25.50%;发行人合并口径当年新增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
合计 3.10 亿元,占 2024 年末净资产的 2.80%。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年度新增借款主要用于提前筹措偿债资金,系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债务结构调整所需,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 2024 年末财务数据以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兴业证券作为“23 新师 01”、“24 新师 01”、“24 新师 02”、“25 新师 0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 年 10月修
订)》及“23 新师 01”、“24 新师 01”、“24 新师 02”、“25 新师 01”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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