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8
债券代码: 240121.SH 债券简称:23 恒信 G3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 恒信 G3”票面利
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利率调整:根据《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
行人预计将本期债券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3 日的票面利率下调至
2.06%,调整后的起息日为 2025 年 10 月 24 日。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 恒信 G3”。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部责任。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9、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23 恒信 G3
3、债券代码:240121.SH
4、发行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4 年,附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47%。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7 年
10月2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计息期限自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10 月
24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债券代码:240121.SH
2、债券简称:23 恒信 G3
3、回售登记期: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4、回售价格: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 张)。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7、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通
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8、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 年 10 月 24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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