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8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0067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福民收费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4 年 6 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债券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3
第三章 发行人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5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 8
第五章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1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动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2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3
第八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4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十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6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
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18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Expressway Corporation Limited
二、 注册文件和注册规模
(一)G23 深高 1
1、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及批准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 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待
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 亿元。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年会以特别议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的一般授权的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 亿元。
2、发行人2022年 3月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59 号”文批复,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三、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G23 深高 1”,债券代码为 240067。
2、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5.5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4、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88%。
5、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8 日。
(如遇法定节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