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5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61号城投大厦)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十一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4.80亿元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
发行人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等级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001.03 亿元;本期债券
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6.83 亿元(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二)截至 2022年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 163.23亿元。发行人制
定了专门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随着被担保人债务偿还,担保余额逐年减少。同时,主要被担保公司为天津市国有企业,发行人出现代偿的可能性较小。若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恶化,一旦相关债务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三)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由
土地、在建工程、道路收费权等构成。如果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将面临相关资产权益转移风险,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四)由于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前期资金投入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发行人债务总规模较高。2020-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
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5,630.85 亿元、5,766.97 亿元、5,949.20 亿元和 6,111.60
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5.85%、66.06%、66.50%和 67.07%。随着天津市城市建设规模的继续扩大,为了保证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债务规模预计仍将保持增长,偿债风险也将有所扩大。2020年至 2022年,由于公司在建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运营阶段,未能产生足够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导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和流入存在规模不匹配的现象,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波动。如果公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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