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债券代码:240036.SH 债券简称:铁工 YK12
债券代码:240035.SH 债券简称:铁工 YK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部分 A 股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5 年 6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受托管理协议》、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28 号院 1 号楼 918
(三) 传真:010-51878417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六期)
(二) 债券简称:铁工 YK11(品种一)、铁工 YK12(品种二)
(三) 债券代码:240035.SH(品种一)、240036.SH(品种二)
(四) 债券期限:3+N(品种一)、5+N 年(品种二)
(五) 债券利率:3.15%(品种一)、3.36%(品种二)
(六)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5 亿元(品种一)、人民币 5 亿元(品种二)
(七) 债券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八) 债券本金兑付方式:若发行人未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九)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十) 债券起息日:2023 年 9 月 26 日
三、重大事项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中国中铁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等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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