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5 21:56:06 股吧网页版
18479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5

18479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271093.SH/2480001.IB 债券简称:24 淮联 01/24 淮国联债 01
债券代码:184798.SH/2380141.IB 债券简称:23 淮联 01/23 淮国联债 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淮安国联”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淮安市国有联合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公告》,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发行人原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对发行人 2012 年-2022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针对合同约定的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由于合作期限到期,双方不再续约。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经过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新任中介机构情况或者拟聘任中介机构的安排

发行人拟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发行人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84119251J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
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年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没有受到暂停或禁止从事公司债券相关业务的处分,资信和诚信情况良好。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发行人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对变更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发行人将尽快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相关服务协议的签署。

(六)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自发行人与新任审计机构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原审计机构停止履行原约定职责,新任审计机构开始履职。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3 淮联 01/23 淮国联债 01”、“24 淮联 01/24
淮国联债 01”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